马文冲追问。
“美国乃总统制共和,国情特殊,其联邦制、三权分立、成文宪法,设计精妙,旨在防止暴政。
两百年来,政权平稳过渡,疆域扩张,经济腾飞,已成世界首强,此无疑彰显了某种共和制度的强大生命力。
然其奴隶制遗毒、社会矛盾、以及近年来之大萧条,亦暴露其制度并非万能。
且其成功,有其独特历史、地理、资源条件,不可简单复制。”
卫先生的解答,客观而审慎,既指出了共和制的优势与成就,也不讳言其问题。
这对林怀安他们而言,既是支持,也提醒了他们论证的复杂性——不能盲目美化共和,需承认其问题,但更要论证在解决根本矛盾、适应现代性、激发社会活力方面,共和制相比君主立宪,具有何种更本质的优越性或适应性。
谢过卫先生,两人又快步走向那位燕大的教授,恭敬请教。
这位教授果然姓顾,正是留学美国归来的政治学者。
得知他们为民主共和制辩护,顾教授眼中闪过一丝欣赏,言简意赅地指出几点要害:
“第一,合法性来源不同。
君主立宪,主权在君,至少在象征和法理上如此,君权神授或世袭,其合法性源于传统与血统。
民主共和,主权在民,‘民有、民治、民享’,其合法性源于公民的同意与选举。
在现代民族国家意识觉醒、平等观念普及的时代,后者更具道义优势与现代性。
第二,政治参与与精英流动。
君主立宪下,贵族、传统精英阶层往往保有较大影响力,社会流动虽比绝对君主制改善,但仍可能受限。
共和制(尤指代议制)理论上为更广泛的社会阶层(虽初期亦有财产、性别等限制)提供了政治参与的渠道,有利于吸纳各方才智,缓解社会矛盾。
第三,制度弹性与纠错能力。
君主作为国家象征,超然于政治斗争之上,有利于稳定,但一旦君主本人出现问题(如德皇威廉二世的野心),或君主成为顽固保守势力的象征,则可能阻碍必要改革。
共和制下,领导者定期更替,政策可通过选举和议会斗争调整,理论上具有更强的制度弹性和通过和平方式纠正错误的能力。
第四,与现代化进程的契合。
工业化、城市化、教育普及催生了庞大的市民阶层和职业群体,他们渴望参与政治,表达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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