弧度很小,带着一种在漫长暗夜里摸爬滚打出来的笃定。“放心。我们是十多年的老同学,他恨我归恨我,但不会在弄清真相之前对我动手。陈默这个人——”他想了想,“他最怕的不是死,是杀错了人。”
他说这话的时候,窗外正落着江城的黄昏。
江城的黄昏和其他城市的黄昏不太一样。因为临江,傍晚时分总有大量的水汽从江面升腾起来,混着夕阳的余晖,把整座城市染成一片暧昧的橘红色。光线穿过水雾之后变得柔和而迟钝,像是隔着一层毛玻璃看世界。这种光线落下来的时候,连最丑陋的建筑都会显得柔和几分,更不用说老城区那些本来就带着年代感的街巷。
陆峥从沈知言家出来的时候,天色正在从橘红往深蓝过渡。他骑上那辆二八大杠,沿着江边的老路往城东骑。晚风裹着江水的腥味灌进他的领口,凉飕飕的。他没有直接去找陈默,而是先去了一趟报社。今天下午有一个排版会,他如果不露面,主编会起疑。在报社待了四十分钟,改了三条新闻标题,跟同事聊了几句天气,喝了半杯茶。等他从报社出来的时候,天色已经全黑了。
他是在城东的一条夜市街上找到陈默的。
这条街叫柳巷,名字听着雅致,其实是老城区最嘈杂的地方之一。一到晚上,烧烤摊、麻辣烫、炒河粉的小推车挤满了马路两侧,油烟混着辣椒味呛得人睁不开眼。陈默坐在最靠里的那家烧烤摊前,面前摆着一盘羊肉串和一瓶开了盖的啤酒。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夹克,领口敞开,头发有些乱,看起来和这条街上任何一个下班后喝闷酒的男人没什么两样。
但陆峥知道不一样。陈默喝酒的时候,右手始终放在桌沿上,拇指扣着酒瓶盖,指关节微微隆起——那是随时可以发力把酒瓶砸出去的手势。一个真正放松的人不会这样。陈默这一辈子,大概从来没有真正放松过。
陆峥在陈默对面坐下来,朝老板招了招手:“加二十个串,一瓶啤酒。”
陈默抬眼看他,目光冷淡,但并没有太多意外。“你胆子不小,敢一个人来我面前。”
“你又不是没见过我一个人。”陆峥拿起陈默的酒瓶,给自己倒了一杯。这个动作在旁人看来带着一种刻意的熟稔,近乎挑衅——他知道陈默最讨厌别人动他的东西。
陈默的手果然顿了一下。但他没有发作,只是把酒瓶拿回去,换了另一只手握着。“有事说事。”
陆峥没说话。他把那张照片从口袋里掏出来,正面朝上放在油腻腻的折叠桌上。烧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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