¼Œ想在这片乱局里再刨出一口饭。
莫恩属於後者。
他本就是北区穷巷里爬出来的人,十六岁替赌场看门,十八岁进碎骨帮,二十岁第一次提刀砍人,後来靠着敢拚、嘴严、会算帐,一步步做到了外务管事。
格罗萨还活着时,他替帮里盯过帐、收过债、谈过地盘,也亲眼见过多少小势力今天还在摆宴,明天就全家被扔进河里。
所以他比谁都明白——这世道,仁慈值不了几个钱,秩序才值钱。
谁能让人怕,谁就有资格分肉。
碎骨帮倒了之後,他没想着报仇。
他清楚,那不是他能碰的层次。
可他也不甘心就这麽烂死。
於是他带着几个旧人,钻进了斯卡麦、黑桦、雾溪几个乡镇之间,找上赫尔曼,买通费鲁下面的人,借骑士团的壳子,干起了更稳妥的买卖。
圈地,收货,转运,喂饱上面的人,也喂饱自己。
他知道自己做的不是善事。
但他也从没把自己当成善人。
「人都齐了?」
莫恩用叉子拨了拨铜盘里的花泥,淡淡问了句。
赫尔曼连忙笑道:「还差贝克那一车麦子,不过不急,先算大的。」
莫恩嗯了一声,目光落到帐本上。
「先说花田。」
赫尔曼立刻把最上头一本帐册推过去:「南田、西沟、白坡三块,现下一共是一百七十六亩。
按您之前的意思,秋收後再并进三十亩,冬天前能凑够两百亩。到时候一季花膏,至少翻一倍。」
莫恩随手翻了两页。
帐记得很细,谁家原先有几亩地,怎麽签的,给了多少补偿,谁肯,谁不肯,谁家有人闹,谁家能压,全写得一清二楚。
看到後头那几页红叉时,他指尖停了停。
「这几个,还是不服?」
赫尔曼笑意微敛:「硬骨头,总觉得地是祖上的。今天又闹了一场,其中一个叫阿德尔的,撺掇人说要去北区告状。」
莫恩抬起眼皮:「去啊。」
赫尔曼一怔。
「他若真能走到北区,那是你的无能,不是我的麻烦。」
莫恩把帐本合上,声音不轻不重,「赫尔曼,我给你钱,给你人,甚至替你压着镇上那群刁民,不是让你在我面前说难办的。」
赫尔曼喉头一紧,忙赔笑:「我明白,我明白。人已经带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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