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三无药品!”
“被告人高瑜,向他人兜售三无药品。”
刘显看着手中诉书,沉声开口道:
“涉案金额共计832170元,金额重大!”
“同时,其药物对购买者身体,造成难以治愈的损伤,出现极其严重的药物副作用。!”
“综上所述。”
“被告人高瑜,明确触犯《刑法》第141条,‘生产、销售、提供假药罪’!”
“《刑法》第235条,‘过失致人重伤罪’!”
二审案件,胜诉方往往比一审要好打许多。
公诉方一审胜诉了,理论上二审很难改判罚,法官会尊重基层的审判逻辑。
而他们的诉书...也并非随便乱写。
无论是假药罪,还是过失致人重伤罪都异常明确。
前者不必多说,三无药品,後者...这麽说吧。
虽然那些白血病患者快要死亡,药物能压下白血病,但副作用导致的器官衰竭之类,就属於高瑜的责任了!
为什麽?
因为白血病是病患自身导致,而副作用,则是外部因素所为,如此,就产生出了他人的责任!
话落。
检察官刘显看向审判台上的法官,他说道:
“本案案情属实,证据确凿,请法官依法审理。”
言罢,他不再开口,反倒是将视线落在被告席上的徐德身上。
说实话,刘显是听说过徐德的。
今年青梧省刚公布的经典案例中,为数不多的刑事经典案例中,赫然就有一条名为‘李家村·案’的案件,是由他承办且胜诉!
成都那边闹的那般大,他自然也听说过。
这种律师.....你不得不给自己做一下心理防备,避免对方不按逻辑出牌。
“他会怎麽辩护?自愿服用药物?还是没有过多盈利?”
刘显内心如实想着。
......
审判台上。
“这...诉书没问题,一审判罚的也没问题。”
三个法官低声交流,旋即皱起眉来。
说实话。
一审法官不仅判的没问题,甚至还是少判了!
要知道,《刑法》第141条假药罪,这玩意不是什麽造谣之类的小罪,而是重罪。
最高能判死刑的重罪!
200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