锁骨和深深的沟壑,在灯光下泛着象牙般的光泽。裙摆很短,只到大腿中部,露出一双笔直修长的腿,没有穿丝袜,皮肤光滑细腻。脚上踩着一双粉色的毛绒拖鞋,拖鞋上绣着一只卡通兔子,跟她整个人的气质形成了一种奇异的反差。
她的脸很漂亮,不是那种让人一眼惊艳的美,是那种越看越好看、越看越有味道的美。五官精致而柔和,眉眼含笑,嘴角微翘,整个人散发着一种成熟女性特有的魅力。长发披肩,微微卷曲,慵懒而妩媚。几缕发丝垂在耳边,在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。
谭傲天的瞳孔微微收缩了一下。
这女人的美貌程度,跟沈冰卿不相上下,可气质完全不同。
沈冰卿是冷,冷到骨子里,像一座千年不化的冰山,让人不敢靠近。
而这女人是热,热到骨子里,像一团永远不会熄灭的火,让人忍不住想靠近。
如果说沈冰卿是冬天的雪,这女人就是夏天的风——温暖,柔软,让人沉醉。
谭傲天在打量她的时候,她也在打量谭傲天。
目光从他的脸扫到他的肩膀,从他的肩膀扫到他的腰,从他的腰扫到他的腿——然后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。
这个男人,有点意思。
深更半夜敲一个独居女人的门,换了别人,早就被她一脚踹出去了。可她没有。因为第一眼,她就从这个男人身上感受到了一种与众不同的东西——不是帅气,不是有钱,而是气质。那种气质,是经历过生死、见过大风大浪的人才会有。懒散中透着锐利,随意中藏着锋芒,像一把藏在破旧刀鞘里的宝刀,不拔出来,你永远不知道它有多锋利。
沉默了几秒。
谭傲天开口了,声音平淡得像在跟老朋友打招呼:“你好,我是隔壁的邻居。这么晚了,打扰了。”
女人靠在门框上,双手抱胸,歪着头看着他,嘴角挂着一丝狡黠的笑容,眼神像只狐狸。那姿态慵懒而随意,像一个慵懒的贵妇人在打量一件有趣的玩具。
“邻居?”她的声音带着一丝慵懒,一丝沙哑,像刚睡醒的样子,又像故意装出来的妩媚,“我搬来这么久,还是第一次见到邻居。你平时都不出门的吗?”
谭傲天嘴角抽了抽:“出门。我每天都出门。只是你不在家。”
女人挑了挑眉,没有说话。
谭傲天深吸一口气,闻了闻空气中飘散的鸡汤香味,咽了口唾沫,直截了当地说:“我在隔壁闻到了鸡汤的味道,太香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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