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,我们去一趟老奶奶那边吧。”
宋延没有半分迟疑:“好,我陪你一起去。”
…………
半个月后,法庭当庭宣读了蔡铃铃杀害林思语一案的最终判决。
被告人蔡铃铃作案时已满十八周岁,需承担完全刑事责任。
她因私人纠葛蓄意行凶,以残忍手段杀害林思语,事后为掩盖罪证纵火焚尸,其作案情节恶劣,主观恶性深重。
法庭认定,蔡铃铃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、放火罪,依法数罪并罚。
当庭宣判,被告人蔡铃铃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犯放火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合并执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死刑判决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。
针对附带民事赔偿部分,庭审查证,被害人林思语父母重男轻女,平日对女儿疏于关怀,案发后全无丧女之痛,一心计较赔偿款项,并无真心悼念逝者的心意,如果将赔偿金判于二人,难以发挥慰藉死者的作用。
林思语生前有空就前往市内一家流浪动物收养基地投喂照料猫狗。
综合考量实际情况判定,共计二百一十五万八千元赔偿款不交付林思语父母,全额拨付给正规流浪动物收养基地负责人刘月英。
判决结果公布的当天,最先闹起来的是林思语的父母。
林栋梁一得知赔偿金全数判给了流浪动物基地,当场就红了眼,气冲冲直奔警局。
值班民警上前阻拦,二人全然不听,带着怒火闯进了宋延的办公室。
林栋梁一进门,手指指着宋延,唾沫星子随着嘶吼四处飞溅。
“宋队长!你给我们说清楚!我们是林思语亲生父母,天底下哪有赔钱不给亲生爹娘,反倒给一个不相干陌生人的道理?法院到底凭什么这么判!”
王桂华跟在一旁附和:“我们辛辛苦苦把她拉扯这么大,吃喝穿衣哪样不要花钱?养她一场付出多少心血,现在人没了,这笔赔偿本就该是我们的养老钱!耀祖的娶媳妇买房子的钱!凭什么拿去喂那些没用的野猫野狗?”
林栋梁痛心疾首:“那可是两百多万啊!白白便宜外人,我们怎么能甘心?肯定是你们从中动了手脚,偏袒外人!”
他们全然不提逝去的女儿,脸上没半分悲伤,嘴里翻来覆去只念叨本该到手的钱款,怒火全是因为没能拿到赔偿而不断指责,谩骂,丝毫不在意办公室里还有其他警员在场,丑态毕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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