疑,他为什么在中午吃饭的时候写东西,为什么他用老式钢笔,他在写些什么(hat)——然后在有关方面露个暗示。他到浴室里用一块粗糙的深褐色肥皂小心地洗去了墨迹,这种肥皂擦在皮肤上象砂纸一样,因此用在这个目的上很合适。
他把日记收在抽屉里。要想把它藏起来是没有用的,但是他至少要明确知道,它的存在是否被发现了。夹一根头发太明显了。于是他用手指尖蘸起一粒看不出的白色尘土来,放在日记本的封面上,如果有人挪动这个本子,这粒尘土一定会掉下来的。
温斯顿的手刚摸到门把就看到他的日记放在桌上没有合上,上面尽是写着打倒老大哥,宇体之大,从房间另一头还看得很清楚。想不到怎么会这样蠢。但是,即使在慌里慌张之中他也意识到,他不愿在墨迹未干之前就合上本子弄污乳白的纸张。
他咬紧了牙关,打开了门。顿时全身感到一股暖流,心中一块大石头落了地。站在门外的是一个面容苍白憔悴的女人,头发稀疏,满脸皱纹。
“哦,同志,”她开始用一种疲倦的、带点呻吟的嗓子说,“我说我听到了你进门的声音。你是不是能够过来帮我看一看我家厨房里的水池子?它好象堵塞了——”她是派逊斯太太,同一层楼一个邻居的妻子。(“太太”这个称呼,党内是有点不赞成用的,随便谁,你都得叫“同志”,但是对于有些妇女,你会不自觉地叫她们“太太”的。)她年约三十,但外表却要老得多。你有这样的印象,好象她脸上的皱纹里嵌积着尘埃。温斯顿跟着她向过道另一头走去。这种业余修理工作几乎每天都有,使人讨厌。胜利大厦是所老房子,大约在1930年左右修建的,现在快要倒塌了。
天花板上和墙上的灰泥不断地掉下来,每次霜冻,水管总是冻裂,一下雪屋顶就漏,暖气如果不是由于节约而完全关闭,一般也只烧得半死不活。修理工作除非你自己能动手,否则必须得到某个高高在上的委员会的同意,而这种委员会很可能拖上一两年不来理你,哪怕是要修一扇玻璃窗。
“正好托姆不在家,”派逊斯太太含含糊糊说。
派逊斯家比温斯顿的大一些,另有一种阴暗的气氛.什么东西都有一种挤瘪打烂的样子,好象这地方因刚才来过了一头乱跳乱蹦的巨兽一样。地板上到处尽是体育用品——曲棍球棍、拳击手套、破足球、一条有汗迹的短裤向外翻着,桌子上是一堆脏碗碟和折了角的练习本。墙上是青年团和少年侦察队的红旗和一幅巨大的老大哥画像。房间里同整所房子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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