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行不行,我得去告诉他,叫他千万别走西边的路!”
“等等,”沈夙伸手拦住了要离开的史清倏,见到她此时已经有些自乱了阵脚,便先是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,安抚道:“好了倏儿,这些事情原本就不是你应该牵扯进来的,沈谧那边,我去告知便好。”
他又心疼的把手按在史清倏的肩头,希望以此来给她一丁点儿的安全感,“你且放心,有我在,沈谧不会有事的,还有你的哥哥,同样不会有事。”
或许是真的有能量从沈夙的掌心传递过来,史清倏竟然觉得稍微安心了些。她只是轻轻叹了口气,对沈夙点头。
目光在沈夙到地面之间游走的时候,史清倏忽然捕捉了沈夙床头的一个有些眼熟的小物件儿,目光也就不自觉地停在了那上面。
沈夙循着史清倏的目光看去,伸手捧起了自己放在床头的那个兔子荷包上面。已经裂开了一个口子,但是被人用蹩脚的针线缝补了起来,可里面还露着棉絮。本就不怎么看的兔子荷包,一下子变得更加滑稽了。
“这怎么破了呀?”史清倏并没有感到气愤,反而觉得那荷包现在的样子有些滑稽可笑,问道。
“这个呀,”沈夙一手攥着荷包,目光似乎有些深情,也似乎是想起了什么,“打仗时,蛮人的刀正好刺中了它,幸好里面用用来定型的铁板,也算是救了我一命。”说着,沈夙另一只手捂住了自己的心口处,“否则,被敌人的刀刺中的就是这里了。”
看着沈夙的手捂着的地方,史清倏的心中一时不知道该是什么滋味才好。一方面,是得知沈夙把自己的荷包放在贴着心口的位置,心中的那头小鹿正又羞涩又雀跃地乱蹦跶着。另一方面,是想象出了沈夙在战场上过的刀口舔血的日子。
生为皇家儿女,不是在皇宫里为了一个太子之位而争得你死我活,就是在战场上与敌人正一片土地争得九死一生。史清倏当时已经暗暗下了决定,若是沈谧真的能够当上未来的大王,那么自己就要向沈谧请求,带着沈夙远走高飞,去一个没有朝廷、没有战争的地方潇洒去。
“王爷,肉糜熬好了!”正巧此时,长吾端着一个玉碗推门而入,却忽然感到空气中有些异样的氛围,脚步怔住了,“属下……是不是来的不是时候?”
“没有没有!很是时候!”史清倏急忙说。
方才要不是长吾进来及时打断,自己就真的不知道要对沈夙说些什么才好了。她还真是要感谢长吾,心里偷偷给他取了个外号叫‘及时雨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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