扑通跪在了地上,对着陈言开始大声嚷嚷,说着陈言听不懂的话,应该是哀求着。
陈言没搭理他,走过去,先一脚把他踹翻,正打算补一枪……
可意外的,他又收起了枪。
因为,这个哀求的家伙,居然在说英语。
虽然口音怪异,而且说的断断续续,但毕竟还算是英语。
他的英语水平,比那个只能说两三个单词的加油站少年,明显强太多了。
陈言笑了,收起了枪,看着这个家伙:「你会说英语?」
「我,我上过大学。」
哟?
陈言有些意外了,这种乡村荒僻之地的匪徒,以为最多就是那种穷山恶水里的本地废物。
居然还有个上过大学的?
眼看陈言脸色疑惑,这个家伙赶紧大声道:「我度过预科,读了一年,然後……因为偷东西,被关,就没上学了。」
好吧,陈言点了点头。虽然严格说起来,预科不算是大学,但……
至少是个有点文化的。
最後被陈言放过的这个匪徒,名字叫做阿奎,具体怎麽拚写不知道,而且或许不是全名,而是简称,但反正发音就是这麽叫的,阿奎。
这个家伙看起来是所有匪徒里最瘦弱的,但偏偏他是唯一一个活下来。
不得不说,知识改变命运!
十分钟後,陈言坐在加油站大客车铁皮罩子外,一张加油站少年搬来的靠椅上,手里拿着一罐打开的冰可乐。
好吧,虽然是美版可乐,讲究了。
因为,少年居然能拿出冰过的可乐,也算是难得。
这个镇子,电力应该不容易弄。
至於那个阿奎,则当苦力,在卖力的搬运屍体。
属於匪徒的两把枪,都插在了加油站少年的腰带上,他现在的表情,似乎有些过於的亢奋。但眼神里还有些恐惧,只是被亢奋的情绪暂时压住了。
阿奎把屍体都搬运到了加油站的後面,少年则是过去帮忙处理了。
显然,这个少年也不是什麽淳朴的孩子。
哪有淳朴的孩子,懂得在搬运屍体之前,先搜身的?
陈言跟过去看了一眼,发现两人合力把屍体丢尽了加油站後的一个井里,就懒得再去管了。阿奎在忙着搬运屍体,搬运完了,陈言丢给了他一块抹布,指了指自己的房车。
刚才房车上溅了血。
阿奎立刻点头,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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