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无由见之——他只怕这些书一旦散失了,后人就再也见不到了。他不是学者,他是救火者。他在时间的火场里,抢出那些即将化为灰烬的古书,刻出来,编出来,记下来,让它们活在架上,活在目里,活在读者的心里。他不能让它们活过来,可他能让它们不被忘记。不被忘记,就是活着。活在他的鸣野山房里,活在读者的眼里,活在那场永远下不完的江南烟雨里。
他刻了一部又一部,刻了五十年,刻到纸都黄了,刻到字都花了,刻到手指都磨出了血。可他不停下来。他怕一停下来,就再也刻不出那些书了;他怕刻不出那些书,就再也救不回那些字了。他刻到最后,只剩下一部书。那部书,不是宋版,不是元版,不是明版。那部书,是他自己。他在那部书的扉页上,写下了三个字——“沈霞西”。他不需要被人记住,可他需要被人知道。知道是他,把这些书从风雨中救出来的;知道是他,让它们活在了纸上;知道是他,替它们守了一辈子的孤灯。他不怕被人忘记,怕的是它们被人忘记。它们被人记住了,他就满足了。
他晚年,是在鸣野山房里度过的。鸣野山房,是他自己取的名字。鸣是鸟鸣,野是原野。他把自己活成了一只鸟,在鸣野山房里鸣叫,在鸣野山房里啼血,在鸣野山房里等着那些被遗忘的书籍回来。他一个人,住在绍兴的老宅里,守着那些书,那些目,那些再也回不去的日子。他不再刻书了。不是刻不动,是不想刻了。刻书是需要对手的。他的对手走了,他刻给谁看呢?
他把那些书,一本一本地翻,一页一页地看,一个字一个字地读。他读了宋版《汉书》,读了元版《史记》,读了明版《文选》,读了那些他藏了一辈子的、刻了一辈子的、爱了一辈子的书。他读着读着,眼泪就流了下来。他哭得像个孩子,露出几颗稀疏的牙齿。他说:“你们回来了。我等了你们一辈子。”它们没有回答。它们不会回答。它们死了。可它们的字,还在。它们的名,还在。它们的人,还在他的架上,还在他的心里,还在那场永远下不完的江南烟雨里。他笑了,笑得像个孩子,露出几颗稀疏的牙齿。他说:“好。不走就好。”
他没有等到那一天。他死了。死在他还来不及刻完最后一部书的时候,死在它们还没有全部回来的时候,死在那场永远下不完的江南烟雨里。可他还在等。不是因为他傻,是因为他不能不等。等,是他唯一的信仰。不等了,他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。
他活到七十多岁,在一个下雨的夜晚,闭上了眼睛。那年的雨,细细密密地落在绍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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