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石,调绢二丈、绵三两,役则二十日,不役则收其庸,每日折绢三尺。但当时天下未一,战乱频仍,此法因战争而未真正实施,仅具条文意义。随着天下一统,社会形势渐趋稳定,均田与租庸调的实施条件日益成熟。李渊于武德七年(624年)四月,"初定均田租、庸、调法",开始在全国推行租庸调制,并颁布均田令,规定丁男、中男给田一顷,其中二十亩为永业田,八十亩为口分田,老男、笃疾、废疾各给田四十亩,寡妻妾各给田三十亩,工商业者减半,僧道给田若干亩。
租庸调制是一种以人口为基础,以土地为载体的赋役制度,其设计精巧,兼顾国家与农民双方利益。从国家角度讲,它为征税提供了一个颇具操作性的执行标准,"有田则有租,有家则有调,有身则有庸",税目清晰,征收便利,在唐代前期扩大并稳定了国家税收,有力促进了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;从民众角度看,它提供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资源,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户负担,庸代役的制度使农民有较多时间自主安排生产。由此可见,李渊在位之时创立的租庸调制适应了隋末唐初现实社会,成为唐代前期社会经济制度的核心,直至建中元年(780年)两税法实行,沿用长达一百五十余年。
唐立国之初,仍然沿用汉代以来通行于世的五铢钱。但隋末战乱,私铸盛行,币制混乱,"钱贱物贵",严重影响商品流通和财政收支。武德四年(621年)七月,为整治混乱的币制,李渊废隋钱,效仿西汉五铢的严格规范,开铸"开元通宝",取代社会上遗存的五铢。
"开元通宝"四字,为尚书右仆射欧阳询所书,书体端庄凝重,法度森严。其重量为二铢四絫,约合今四克,十钱为一两,"开元"意为开辟新纪元,"通宝"意为通行宝货。时人认为"新钱轻重大小最为折衷",轻重适宜,便于流通,"远近甚便之"。开元通宝的使用,使唐代货币保持了长期的统一与稳定,终唐之世,铸钱皆以"开元通宝"为文,成为唐代货币的代名词。高宗时一度改铸"乾封泉宝",但因"谷帛踊贵,商贾不行",最终复行开元通宝。开元通宝在钱币铸造的形制、重量上成为唐代乃至后世各朝铜钱的范本,其外圆内方的形制,象征天圆地方,影响深远,直至清末机制铜元出现,方告终结。
唐朝建立之后,李渊认为"民禀五常,仁义斯重;士有百行,孝敬为先",在对现实社会和传统惯性的考量中,选择了儒家作为治国的核心思想。鉴于"仁、义、礼、智、信五者俱备,故能为利博深",李渊提出"敦本息末,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