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粉笔灰里的破晓》
一
第七年旱季,北城废墟的太阳像个烧穿的铁盘子扣在天上一动不动。
绫坐在塌角书屋的门槛上,用半截粉笔在门板上写字。粉笔是灰白色的,短得只剩拇指盖那么长,捏在指间像捏着一根快要燃尽的骨头。她写的是“野火烧不尽“,写到“尽“字的最后一横时粉笔断了,粉末簌簌落在她洗得发白的袖口上。
身后传来笑声。是物资队的几个人,路过书屋时习惯性停下来看笑话。
“又在写字呢,绫老板。“领头的那个叫石魁,膀阔腰圆,左臂上纹着一只蝎子——那是北城最大的武装团伙“锈刀“的标记,“今天打算救几个人啊?用你那几句诗?“
绫没抬头,把断掉的粉笔头捡起来揣进兜里。她膝上摊着一本缺了封底的《唐诗三百首》,书页被虫蛀得像筛子,但她用浆糊一页页粘好了,浆糊是用废墟里找到的过期面粉调的。
“三个。“她轻声说。
“哈?“石魁没听清。
“今天有三个孩子来听课。“绫抬起头,灰尘在她睫毛上结了一层薄霜,“够我活一天了。“
物资队的人哄笑着走了。他们走远后,绫才把视线移回门板。断掉的“尽“字缺了一横,像一张没闭紧的嘴。她没有再写。粉笔不够了,每一截都要用在刀刃上。
书屋原本是北城图书馆的分馆,灾变前存着三万七千册书。现在只剩一个塌了西北角的阅览室,架子倒了一半,剩下的书被老鼠啃、被雨水泡、被幸存者当柴烧。绫不是图书管理员,灾变前她刚考上师范大学,志愿是回老家县城当语文老师。灾变后她没地方去,就钻进了这座废墟,一待就是七年。
她不是救不了谁。是所有人都不觉得自己需要被救。在这片废土上,活下去靠枪、靠拳、靠交易、靠吞食那些不那么道德的灰色地带。没人觉得一首诗能当饭吃。
但绫固执地认为,人活着不能只剩活着这一件事。
二
第九年雨季,书屋多了三面墙。
不是绫建的。是三个孩子建的。最大的叫阿骨,十四岁,左腿瘸了一条,走路一颠一颠的,但手很巧,能用废钢筋弯出门框。老二叫麦子,十二岁,眼睛不好,看东西要凑得很近,但耳朵灵,能听见三里外锈刀车队发动机的声音。最小的叫小满,九岁,不说话,但会画画,用木炭在墙上画太阳、画树、画一只歪歪扭扭的鸟。
三个孩子都是孤儿。阿骨的父母死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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