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粉笔灰里的破晓·续:灰烬里的蓝》
一
霍骁没有走。
所有人都以为北城换了天,锈刀会跟着首领南下,去新野开辟新的地盘。但霍骁留在了北城。他没有住在原来的据点,而是搬进了书屋对面那栋半塌的写字楼里。从落地窗望过去,刚好能看见城墙的最高处,和那行被描了无数次的字。
他变了。不再穿那件黑色长风衣,不再别着两把****。他穿一件洗到发白的工装夹克,左臂上的蝎子纹身被他自己用烙铁烫平了,疤痕蜷在那里像一只死去的虫子。他不再收保护费,不再清剿流浪者,甚至不再过问锈刀残余势力的去向。那群人散的散,投的投,最后剩下一个叫石魁的副手跑来问他要不要重组,他只说了一句:“滚。“
石魁滚了。从此北城再没有武装团伙。
霍骁每天做一件事。天亮之前起床,步行穿过废墟到城墙根下,捡起孩子们遗落的粉笔头,装进口袋里。然后他走进书屋,坐在绫坐了二十年的那张破藤椅上,翻开她没补完的那本《唐诗三百首》。
针线还穿在书脊里。线头是靛蓝色的,跟她最后那截断粉笔的颜色一样。他试着把那个结打完。手指粗粝得像砂纸,针眼小得像针本身在抗拒他。他扎了三次,指尖渗出血珠,最后还是把结打上了。歪的,松的,但他没拆。
然后他开始做第二件事。用捡来的粉笔头,在绫写过的那些诗句旁边,补上她没写完的笔画。不是重写,是补。她写的“野火烧不尽“,“不“字的最后一竖总是向右微微倾斜,像被风吹歪的草。他就照着那个角度,用同样的力度,把断笔留下的毛边描一遍。描完之后,新旧笔迹几乎看不出接缝。
他做这件事做了三个月。没有人看见。城墙上的孩子们巡逻时偶尔瞥见书屋里有个人影,但没人敢进去打扰。他们知道那是霍骁。那个曾经让整个北城发抖的男人,现在像一根被拔掉了毒刺的蝎子,安静得让人心慌。
第四个月的第一天,霍骁在门板上写了一句新的诗。
不是补旧句。是新写的。用的是他自己捡来的白色粉笔,字迹比绫的大一倍,粗犷得像用刀刻的:
“青山一道同云雨,明月何曾是两乡。“
写完之后他把粉笔头放在门槛上,转身走了。走出几步又折回来,把粉笔头拿走了。像是怕有人误以为是绫写的。
二
阿骨发现了这件事。
不是发现了霍骁在补字。是发现了更深的东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