了最后一枚手榴弹,和冲上来的北洋军同归于尽了。”
沈砚之闭上眼。王铁山,那个河南汉子,一个月前在毕节出发时,还嚷嚷着等仗打完了,要回老家娶媳妇。
“知道了。”沈砚之睁开眼,眼底布满了血丝,“传令下去,把警卫连给我拉上来。老子亲自去把高地抢回来。”
“军长!不行啊!”通讯员急得要哭,“那是绞肉机啊!北洋军的马克沁机枪在那里架着,咱们的人冲上去一批倒一批……”
“那是王铁山!”沈砚之猛地吼道,声震林樾,“那是咱们二团三营的兄弟!他们的尸骨还在上面喂狗!你让我在这里坐着等死?!”
他一把夺过小六子手里的马缰,翻身上了那匹瘦骨嶙峋的枣红马。
“警卫连!集合!”
风雪更紧了。
沈砚之带着一百多号警卫连的弟兄,顶着呼啸的子弹,向那座血红的高地发起冲锋。没有炮火掩护,没有重型支援,只有血肉之躯,迎着死亡的弹雨向前,向前。
身边的弟兄一个个倒下。有的被子弹穿透了胸膛,有的被炮弹炸断了双腿。但没有人退缩。他们嘶吼着,咆哮着,像一群被逼到绝境的狼。
“杀!杀!杀!”
沈砚之感觉不到冷,也感觉不到疼。他只看见王铁山的脸,看见那些冻僵的年轻面孔。他举着枪,第一个跃出战壕,冲进了北洋军的铁丝网。
刺刀见红。
这是最原始的厮杀。雪地被鲜血染成了黑红色,粘稠得迈不开腿。沈砚之的刺刀弯了,他就用枪托砸;枪托断了,他就用牙齿咬。他像一头暴怒的狮子,在这修罗场中横冲直撞。
不知过了多久,高地上的枪声稀疏了。
沈砚之拄着一根折断的旗杆,站在尸山血海之中。风雪依旧,但他身上的热气蒸腾而起,在眉毛上结了一层白霜。
高地,夺回来了。
但他的一百多警卫连,只剩下了不到二十人。
他踉跄着走到一处坍塌的工事边,那里躺着一具北洋军军官的尸体,胸口佩戴着金灿灿的领章。沈砚之认得,那是北洋第三师的一个团长。
他蹲下身,在这个死去的军官身上摸索着。不是为了金银财宝,而是为了那份至关重要的军情。
果然,在内衣口袋里,他摸到了一封被血浸透的信件。
信是曹锟写给这个团长的。字迹潦草,透着焦躁:
“……袁大总统震怒,限三日内肃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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