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三百人。
“弟兄们。”他的声音不高,但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,“从现在开始,你们不再是护国军的兵,你们是北洋军第十七混成旅第五十七团的兵。我是你们的少校营长,姓马,叫马德胜。”
他从怀里掏出一份伪造的军官证和调防文书,在手里拍了拍。
“每个人记住自己的新名字,新番号。遇到盘查,不要慌。谁要是漏了馅儿,不光你自己的命保不住,大伙儿的命都得搭进去。”
三百人齐刷刷地应了一声。沈砚之的目光从他们脸上一个一个地扫过去,看到的是一张张年轻的脸,有紧张的,有兴奋的,也有面色平静的。这些人大都是跟着他出生入死的老兵,从叙永打到滇东北,一路打过来,早就把生死看淡了。
“出发。”
三百人排成两列纵队,踏着积雪,朝昭通城的方向前进。
从马蹄沟到昭通城,足足有七十里山路。沈砚之带着队伍走了整整一天,中间只停下来歇了两次。到昭通城下的时候,天已经擦黑了。
昭通城是一座古城,城墙是青砖砌的,年头久了,砖缝里长满了青苔和枯草。城门上挂着一面五色旗,在暮色中软塌塌地垂着,旗角偶尔被风吹起来一下,又无力地落下去。城门口站着两排北洋士兵,正在盘查进出城的百姓。
沈砚之整了整军装的领口,大步朝城门走去。
“站住!哪部分的?”一个北洋中尉拦住了他的去路。
沈砚之啪地敬了一个礼,然后把那份伪造的调防文书递了上去。
“第十七混成旅第五十七团三营,营长马德胜。”他的声音不卑不亢,“奉韩参议之命,从叙永前线换防回城休整。”
北洋中尉接过文书,借着城门上的灯笼光仔细看了看。那份文书是赵世英连夜伪造的,用的纸是缴获的北洋军公文纸,印章是从俘虏身上搜出来的关防大印盖的,红得鲜亮,根本看不出破绽。
“马营长辛苦了。”中尉把文书还给他,语气客气了几分,“听说你们在老鹰岭打了一场漂亮仗,全歼了沈砚之那帮反贼?”
沈砚之的脸上露出一个恰到好处的得意笑容:“托韩参议的福,一锅端了。沈砚之那厮被机枪扫成了马蜂窝,程振邦的脑袋也挂在山崖上了。这滇东北的地面上,以后就是咱们北洋的天下了。”
他说这话的时候,语气轻描淡写,仿佛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。但他的手在袖子里攥成了拳头,指甲掐进掌心里,掐得生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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