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清照被打了。
她身上青一块紫一块,脸上也有伤痕。她想跑,可张汝舟锁了门,不让她出去。她哭过,求过,可换来的只有更多的拳头。
一个五十一岁的女人,一个曾经被皇帝接见过的才女,一个写过“帘卷西风,人比黄花瘦”的词人,现在被一个市井无赖关在屋子里,像一只被剪了翅膀的鸟。
她该怎么办?
李清照做了一个惊世骇俗的决定:她要告张汝舟。
她告的不是家暴——在那个时代,丈夫打妻子是天经地义的事,告也没用。她告的是张汝舟的“妄增举数入官”——也就是说,张汝舟在科举考试中谎报了应试次数,以此骗取官职。这在宋代是重罪,一旦查实,轻则罢官,重则流放。
可李清照知道,告倒张汝舟的代价是什么。
根据宋代的《刑统》,妻子告发丈夫,即使丈夫有罪,妻子也要“徒二年”——坐两年牢。这是为了维护“夫为妻纲”的伦理秩序,不让妻子挑战丈夫的权威。
她知道这个后果,可她还是要告。
她给翰林学士綦崈礼写了一封信,详细陈述了张汝舟的罪行和自己的遭遇。綦崈礼被她打动,上奏朝廷。最终,张汝舟被削去官职,流放柳州。而李清照,按照法律,被判入狱两年。
不过她在狱中只待了九天,就被人保释出来了。具体是谁保释的,史书没有明确记载,有人说是綦崈礼,有人说是赵明诚的故交。总之,她很快就恢复了自由。
可这件事给她带来的伤害,远远不止九天的牢狱之灾。
士大夫圈子中,有人嘲笑她“晚节流荡,无检操”,有人说她“不终晚节”,有人甚至说她是“荡妇”。那些曾经赞美她才华的人,现在转过头来,用最恶毒的语言攻击她。
她在给綦崈礼的信中写道:
“忍以桑榆之晚景,配兹驵侩之下材。”
“桑榆之晚景”——她把自己比作夕阳西下的黄昏;“驵侩之下材”——她把张汝舟比作市井中的低贱牙侩。这句话里有自嘲,有愤怒,也有不甘。她后悔自己轻信了别人,可更多的,是对这个世界的失望。
她一生都在反抗。少女时代反抗“女子无才便是德”的教条,中年时反抗政治的黑暗和丈夫的懦弱,晚年时反抗一个骗子的欺辱和整个社会的偏见。她输了么?也许输了。她被关进过监狱,被无数人嘲笑,最后孤零零地死在临安。
可她又赢了。她用一支笔,把所有的痛苦都化成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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