纸都皱了,看到墨都淡了,看到字都花了。那些字,是她用命写的。她舍不得丢。
顺治十三年(1656年),她十七岁,远嫁常熟朱方来。朱方来是诸生,不是进士,不是举人,只是秀才。朱家不是名门,不是望族,只是常熟城里一个普普通通的读书人家。可王慧不在乎。她在乎的,从来不是门第,不是功名,不是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。她在乎的,只有那个人。朱方来懂她的诗,懂她的词,懂她的心。他不会写诗,可他读得懂。她写了新诗,第一个给他看;他读了,不会说“写得好”,只会说“我喜欢”。就这三个字,够了。比那些长篇大论的称赞,够一万倍。她以为她会这样过一辈子。以为他会陪她,一起老,一起死,一起葬在常熟的山上,碑并着碑,名字挨着名字。可她错了。
她十七岁嫁过去,没过几年,丈夫就死了。那一年,她大概二十出头。她还没有来得及写完那首《新婚》,丈夫就躺进了棺材里。她跪在灵前,哭得撕心裂肺。她哭着说:“你走了,我怎么办?那些诗怎么办?”可他不回答。他永远地不回答了。她在《寄弟》中写道:“乐事减去大半。”四个字,写尽了她的一生。乐事,是嫁给他,是和他一起读书,一起写诗,一起在灯下坐到深夜。那大半,是他走以后,剩下的那些空荡荡的日子。她一个人,活在那间没有了男主人的凝翠楼里,活在那盏没有了人陪的孤灯下,活在那些再也没有人读的诗里。
她后来在诗中写道:“束发事君子,愿言同此心。岂期中路分,弃妾如遗簪。”她不是恨他,是不甘。不甘他走得那么早,不甘她没有跟上去。可她不能跟。她还有孩子,还有朱家的香火,还有那些没有写完的诗。她必须活着。从此她成了一根被遗落的簪子,搁在妆台上,积满了灰。偶尔有人拿起来看看,叹一声“好簪子”,又放下了。没有人插,没有人戴,没有人记得。
她寡居的日子,是在凝翠楼里度过的。凝翠楼,是她在常熟城里的居所。楼不高,只有两层,白墙黑瓦,飞檐翘角。楼前种着几株梅花,楼后种着一片翠竹。她在窗下读书,写诗,抚琴,教孩子们写字。她有两个儿子。丈夫死的时候,他们还小。她一个人,把他们拉扯大。她教他们读书,教他们做人,教他们做事的道理。她把自己所有的才学,都传给了他们;把自己所有的希望,都寄托在了他们身上。她希望他们能考上进士,能光宗耀祖,能替朱家撑起那片塌了的天。
她在《课儿》中写道:“孤灯课子夜何其,儿读书时母泪垂。但得汝曹能自立,不辞辛苦到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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