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好,好到父亲常常拿着他的字帖,对来访的客人说:“你们看,这是我家禹卿写的。他才十岁。”客人们看了,啧啧称奇。有人说:“此子将来,必成大器。”有人说:“此子之才,不在其父之下。”王父听了,只是笑笑。他不在乎儿子是不是大器。他在乎的,是儿子的字,能不能像那些古人的字一样,留下来。他教他写《灵飞经》,写《黄庭经》,写《兰亭序》,写《祭侄稿》。他告诉他:“字不在多,在真。真的字,不用写太多,一幅就够了。”他记住了。他记了一辈子。可他写的字,太多了。多到他自己都数不清。那些字,藏在他的梦楼里,藏在那些他吹了一辈子的箫声中,藏在那些他写了又改、改了又烧、烧了又写的旧稿里。他不给人看,可他自己看。看了一遍又一遍,看到纸都皱了,看到墨都淡了,看到字都花了。那些字,是他用命写的。他舍不得丢。
他从小就喜欢吹箫。他家的老宅里,有一支玉屏箫,是祖上传下来的。箫身是青玉的,温润如脂,箫管上刻着两行小字:“玉屏深处,箫声如诉。”他每天对着那支箫,吹了一曲又一曲。他吹《梅花三弄》,吹《平沙落雁》,吹《高山流水》,吹《汉宫秋月》。他把箫当成了自己的朋友,自己的兄弟,自己的影子。他对着箫说话,说那些不敢对任何人说的心事。箫不会回答,可箫会听。他不怕箫不会说话,怕的是箫声散了,他的心事没有人听了。他怕自己忘了自己是谁。他不能忘。他还要写诗,还要写字,还要等那个人来。
他二十四岁那年,中了探花。那是乾隆二十五年(1760年),他穿着一身崭新的官服,骑着高头大马,从紫禁城的午门走出来,心里想着那些再也回不去的日子。他想起小时候在丹徒的雨夜里吹箫的日子,想起父亲教他写字的日子,想起那些一去不返的、无忧无虑的、再也回不来的日子。他知道,那些日子回不来了。可他还是要回去。他辞了官,回到了丹徒,回到了梦楼。他在梦楼里,写字,写诗,吹箫。他把那些在京城里看到的、听到的、想到的,都写进了字里,写进了诗里,吹进了箫里。他的字,越来越淡,越来越瘦,越来越不像字,像他这个人——淡,瘦,孤,冷。他用墨越来越少,用水越来越多,墨淡到几乎没有颜色,水多到纸都皱了。他不在写字,他是在哭。把哭写成字,把泪化成墨,把疼凝成纸上的那一点一点的、淡淡的、几乎看不见的痕迹。
他在梦楼里,吹了一曲《梅花三弄》。吹了三年。三年里,他吹了停,停了吹,吹了又停,停了又吹。他吹了无数遍,停了无数遍,停到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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