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挥洒自如,如何在朝堂上纵横捭阖,如何在男人堆里如鱼得水。她把自己写进了孟丽君里,把弟弟写进了皇甫少华里,把那些她做不到的事、说不出口的话、去不了的地方,都写进了那部书里。孟丽君是她,是她想成为的自己——那个不被闺阁困住的、不被礼教束缚的、不被时代定义的自己。
她写得太快了。十八岁那年动笔,二十岁那年,已经写到了第十六卷。两年时间,十六卷,近四十万字。她不是用笔写的,是用命写的。那些字,像蚂蚁,从她的心里爬出来,爬到纸上,排成一行一行。她拦不住,也不想拦。那是她唯一的出口。
她在第十六卷的末尾写道:“起头时,芳草绿生才雨好;收尾时,杏花红坠已春消。”起头的时候,芳草绿了,雨刚刚下好;收尾的时候,杏花红了,又落了,春天已经过了。她不知道,她的春天,也快过了。
乾隆三十五年(1770年),她二十岁,《再生缘》写到第十六卷。她准备写第十七卷,准备让孟丽君和皇甫少华团圆,准备让那些在命运中挣扎的人物找到各自的归宿。可她没有写。不是不想写,是写不了了。
那一年,她的祖父陈兆崙去世了。那一年,她的父亲陈玉敦被牵连进一桩案子,罢官回乡。那一年,她的母亲汪氏病倒了。那一年,她嫁了人。
嫁的是同乡的范秋塘。范秋塘,字某,号某,是杭州的诸生。他工诗词,善书画,尤精篆刻。他懂她的弹词,懂她的诗,懂她的心。她写了新章回,第一个给他看;他读了,会在稿纸的空白处,用小楷写下一段批语。批语不长,只有几个字——“此段妙绝”,“此字可再酌”,“云贞,你又瘦了”。她以为她会这样过一辈子。以为那些弹词会一直写着,那些批语会一直题着,那些茶会一直热着,那些灯会一直亮着。可她错了。
范秋塘后来被牵连进一桩科场案,发配伊犁。那一年,她二十二岁。她站在杭州城门口,看着丈夫被押上囚车,看着囚车一点一点地消失在官道的尽头,没有哭。她不能哭。她是范家的媳妇,是范秋塘的妻子,是范秋塘孩子的母亲。她不能哭。她只能等。等了一年,两年,三年,四年,五年,六年,七年,八年,九年,十年。十一年,十二年,十三年,十四年。
她等了十四年。
她把《再生缘》的笔放下了,一放就是十四年。不是不想写,是写不动了。她的心,跟着范秋塘去了伊犁,留在这座城里的,只是一具会呼吸的、会吃饭的、会写诗的、可再也写不出《再生缘》的躯壳。她在《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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